发布于:2012-04-01 15:39:35
中心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1〕45号)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《清明节放假通知》,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: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4月4日(清明节)为法定假日,将3月31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4月2日(星期一),将4月1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4月3日(星期二)。3月31日、4月1日正常上班上课,3月31日补4月2日(星期一)的课,4月1日补4月3日(星期二)的课。
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,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,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校园网安全稳定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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