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单位:
为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,整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,创新人事管理方式方法,保证人事信息全面真实精确,高效服务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工作,促进学校人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根据“一张表”工程要求,现就做好教职工“一张表”学院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采集对象
全校教职工。
二、采集内容
(一)教学工作业绩(教学数据):基本教学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。其中,基本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课课堂教学工作量(H1)、技能技巧类课程教学工作量(H2)、实验课教学工作量(H3)、实践教学工作量(H4)、毕业(设计)论文/学位论文指导工作量(H5)。其他工作量包括辅导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量(H6)等,具体按照《青海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》(青师校字〔2023〕126号)规定执行。
(二)科研工作业绩(科研数据):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(含聘期前发表聘期内被更高期刊转载或收录而需加分的论文),正式立项和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、获市(厅、校)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、正式出版的专业书籍或出版物、获批的专利技术、软著、制定的标准(立法)、获批的科研团队(平台)等科研成果,具体按照《青海师范大学教师科研业绩计算办法(修订)》(青师校字〔2023〕187号)规定执行。
(三)教研工作业绩(教研数据):包括教研论文、教学案例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学研究与改革、教学团队、教学成果奖、优秀教材奖、教学竞赛奖、教学建设与改革智库、作品展演、指导学生获奖等,具体按照《青海师范大学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》(青师校字〔2023〕118号)规定执行。
(四)业绩支撑材料:所有采集的材料,均需提供可以证明业绩真实性、有效性的支撑材料,且需清晰、完整,论文需提供封面、封底、目录、论文全部内容;课题、各类证书等均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;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,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、不能清晰辨认的,视为无效材料,造成的后果由填报人本人承担。
三、采集节点
教学、科研、教研工作业绩的采集节点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
四、采集平台
本科生教学数据来自学校教务系统;一张表平台负责同步数据,教职工需在教务系统内填报;研究生教学数据来自学校研究生系统;一张表平台负责同步数据,教职工需在研究生系统内填报;科研数据来自学校科研系统;一张表平台负责同步数据,教职工需在科研系统内填报;
教研数据(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工作量)需在一张表平台填报补录。
五、采集程序
(一)个人填报(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)
1、教职工登录学校人事系统、教务系统、科研系统、研究生系统完善2023年度的个人基础数据。
2、教职工登录“一张表”平台(https://yzb.qhnu.edu.cn),输入用户名以及密码(与统一身份认证用户名、密码相同),登录成功后,点击“我的数据”,点击需要填报的数据项,进行新增、核对及提交等操作。
登录及操作详见附件1:《青海师范大学“一张表”教职工用户手册》。
(二)部门数据审核(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)
各学院本科教学干事、研究生教学干事、科研秘书、行政干事根据岗位职责分工,按照上述操作登录系统,点击“身份切换”(教务管理员、研究生管理员、科研管理员、人事管理员),根据业绩审核政策相关规定,进行数据审核的功能操作。
登录及操作详见附件2:《青海师范大学“一张表”管理员用户手册》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组织领导。教职工“一张表”信息采集是学校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,是今后各类人事工作的基础数据。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宣传引导,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稳妥推进。
(二)工作责任。信息采集坚持“谁填报、谁审核、谁负责”原则,教职工是信息采集的第一责任人,确保数据真实有效、全面准确;各部门要认真掌握数据采集规定,提高采集工作效率,确保科学规范、权威准确、按时推进。
(三)监督纪律。人才人事处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监督,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、打击报复、弄虚作假、失职渎职、违规违纪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,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(四)技术支持。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实施,东软集团对“一张表”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。
联系人:赵雪瑶6306385侯清柏5205060
技术支持:袁 晶18291948229
何军锋18292057059
姜大川18640518033
QQ 群792914088
信息网络中心 人才人事处
2023年12月18日